工程变更
工程变更(ECN)用于受控地修改产品结构:以现有 BOM 为基准复制出新版本,在新版本上修改子件和工序,经审批后在生效日期自动启用新版本并接替默认 BOM,同时可同步草稿工单。适用于设计改进、降本、质量问题、客户要求、物料替代等场景,通常由工艺 / 研发工程师发起。
页面入口
生产制造 → 工艺与设备 → 工程变更
也可以在 物料清单 列表中点击某个版本的「发起变更」,系统会跳转到本页并以该版本为基准打开新增表单。

列表
查询条件:状态下拉框、关键字(变更单号、标题、产品),选择或回车后立即查询。
| 列 | 说明 |
|---|---|
| 变更单号 / 标题 | 单号以 ECN 开头,点击打开详情 |
| 产品 / 版本 | 产品编码名称,下方显示「原版本 → 新版本」 |
| 原因 | 设计改进、降本、质量问题、客户要求、物料替代、其他 |
| 生效日期 | |
| 状态 | 草稿、审批中、待生效、已生效、已取消 |
| 发起人 | |
| 操作 | 「查看」 |
新增工程变更
点击「新增工程变更」,抽屉顶部提示:保存后把基准 BOM 复制为新版本(停用),在物料清单中修改新版本的子件和工序,再回到这里提交。

| 字段 | 必填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变更标题 | 是 | 最多 128 个字符;从物料清单发起时默认为「产品名称 变更」 |
| 基准 BOM(变更前) | 是 | 搜索产品编码、名称,只列出启用的 BOM,默认版本带「(默认)」。保存后不能修改 |
| 新版本号 | 是 | 选择基准 BOM 后自动建议:末尾数字加 1(V1.0 → V1.1,V2 → V3),否则加「-1」后缀;可修改,不能与该产品已有版本重复。保存后不能修改 |
| 变更原因 | 是 | 默认「设计改进」;可选值来自业务字典「工程变更原因」,企业可以新增 |
| 生效日期 | 是 | 默认今天。批准后到这一天自动切换默认 BOM |
| 生效时同步使用原版本的草稿工单 | 否 | 默认勾选。生效时把使用原版本的草稿工单改为新版本,并按新版本重新生成用料和工序 |
| 变更说明 | 否 | 变更内容、原因、对库存和在制品的处理意见,最多 1000 个字符 |
保存时系统校验:
- 基准 BOM 本身如果还在另一张工程变更中(尚未生效),提示「该版本还在工程变更中,不能作为变更的基准」;
- 同一个基准 BOM 已有草稿、审批中或待生效的变更时,提示「该 BOM 已有未完成的工程变更」。
保存成功后自动打开变更详情;同时在物料清单中生成新版本(停用、非默认,带「变更中」标签)。
修改变更后的 BOM
在变更详情中点击「修改变更后的 BOM」,跳转到物料清单并打开新版本的编辑页面,修改子件(用量、损耗率、位号)和工艺路线后保存,再回到工程变更提交。新版本只在变更为草稿时可以修改。
变更详情

- 基本信息:产品、版本(原 → 新)、状态、原因、生效日期、同步草稿工单、发起人和时间、批准时间、生效时间及结果说明(如「新版本已启用,同步草稿工单 2 张」)、变更说明。
- 子件变化:按物料对比新旧版本,标记「新增」「删除」「修改」,显示用量、损耗率、位号的前后变化(原值带删除线,新值加粗);没有变化时显示「子件没有变化」。
- 工序变化:按工序号对比,显示工序名称、工作中心、标准工时、计件单价、首件检验的前后变化。
- 附件(变更通知、图纸等):可上传变更通知、图纸等附件(需要编辑权限)。
详情右上角的按钮随状态变化:
| 状态 | 可用按钮 |
|---|---|
| 草稿 | 「修改变更后的 BOM」「编辑」「删除」(变更后的 BOM 版本一并删除)、「提交」 |
| 审批中 | 「审批记录」 |
| 待生效 | 「取消变更」(新版本删除)、「立即生效」(不等生效日期,立即切换默认 BOM) |
| 已生效 / 已取消 | 只能查看;接入审批的变更可查看「审批记录」 |
提交与审批
点击「提交」后变更后的 BOM 不能再修改。提交时如果新版本与原版本完全相同,提示「变更后的 BOM 与变更前相同,请先在物料清单中修改版本 xx」。
- 未发布审批流程:提交即批准(提示「已批准」),状态变为待生效。
- 已在流程中心发布「工程变更审批」流程:提交后进入审批中(提示「已提交审批」)。系统内置的流程模板为:部门主管审批 → 质量工程师审核 → 抄送生产计划员,可在流程中心调整后发布。流程条件可使用变更原因、产品编码。审批通过后变为待生效;被拒绝或撤回后退回草稿,可修改后重新提交。
批准时如果生效日期是今天或之前,立即生效;生效日期在将来的,由「工程变更生效」定时任务(默认每天 0:05 运行)在当天自动生效,也可以在详情中点击「立即生效」。
生效的结果
- 新版本启用;如果原版本是默认 BOM,新版本接替为默认;
- 原版本停用;
- 勾选了同步草稿工单时,使用原版本的草稿工单改用新版本,并按新版本重新生成用料和工序。已下达、生产中的工单不受影响,继续按原用料生产;
- 变更状态变为已生效,记录生效时间和结果说明。
单据状态
草稿 → (提交)审批中 → 待生效 → 已生效
- 草稿:可编辑、修改新版本、删除、提交;
- 审批中:等待审批,拒绝或撤回后回到草稿;
- 待生效:等待生效日期,可立即生效或取消;
- 已生效:新版本已启用,不能再操作;
- 已取消:草稿或待生效时取消,新版本 BOM(没有被工单使用时)删除。
与其他模块的联动
- 物料清单:新建变更时复制新版本,生效时切换启用和默认版本;有工程变更记录的 BOM 不能删除。
- 生产工单:生效时可同步草稿工单的 BOM、用料和工序。
- MRP:生效后 MRP 按新的默认 BOM 展开。
- 流程中心:发布「工程变更审批」流程后提交需要审批。
注意事项
注意
- 每个 BOM 同一时间只能有一张未完成的工程变更。
- 工程变更创建的新版本在生效前不能在物料清单中启用、设为默认。
- 已下达的工单不会随变更切换 BOM,如需按新结构生产,可关闭旧工单后重新建立工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