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验方案
检验方案规定了「某类检验、某个物料(或某类物料)要检哪些项目、抽多少样、不良多少件判不合格」。建好方案后,新建质量检验单时系统会自动匹配方案,按送检数量算出抽样数量和判定标准,检验员只需逐项录入结果,系统自动给出结论。
检验方案由质量工程师维护,通常在物料首次需要检验之前建立。
页面入口
质量 → 检验管理 → 检验方案

列表
查询条件
| 条件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检验类型 | 来料检验、过程检验、成品检验、首件检验 |
| 方案名称、物料 | 按方案名称或物料编码、名称模糊查询 |
列表列
| 列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方案名称 | 点击打开方案详情;下方灰字为备注 |
| 检验类型 | 方案适用的检验类型 |
| 适用范围 | 指定物料时显示物料编码和名称;按物料分类时显示「分类:xxx」 |
| 抽样 | 抽样方式及参数,例如「AQL 1 · 检验水平 II(一般)」「固定抽 5 件,允收 0」「全检」 |
| 检验项目 | 方案中检验项目的个数 |
| 状态 | 启用 / 停用,只有启用的方案会被检验单匹配 |
| 操作 | 「编辑」「删除」 |
右上角按钮:「新增方案」;表格工具栏还有刷新、表格密度、列设置。
新增 / 编辑检验方案
点击「新增方案」或行上的「编辑」,以子页面打开方案表单。

基本信息
| 字段 | 必填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方案名称 | 是 | 最多 64 个字符,例如「外壳来料检验」 |
| 检验类型 | 是 | 来料检验 / 过程检验 / 成品检验 / 首件检验,默认来料检验。方案只会被同类型的检验单使用 |
| 启用 | 否 | 默认启用;停用后不再被新的检验单匹配 |
| 适用范围 | 是 | 「指定物料」或「物料分类」二选一,默认指定物料 |
| 物料 | 指定物料时必填 | 方案适用的物料 |
| 物料分类 | 按物料分类时必填 | 方案适用于该分类下的全部物料 |
| 备注 | 否 | 最多 255 个字符 |
抽样方式
| 抽样方式 | 需要填写 | 判定规则 |
|---|---|---|
| 全检 | 无 | 送检数量全部检验,Ac = 0、Re = 1,有 1 件不合格即判整批不合格 |
| 固定数量 | 「抽样数量」(必填,正整数)、「允收不良数 Ac」(默认 0) | 每批固定抽取该数量(大于送检数量时全检);不合格数 ≤ Ac 合格,≥ Ac + 1 不合格 |
| AQL 抽样 | 「AQL」(必填,默认 1.0)、「检验水平」(必填,默认 II) | 按 GB/T 2828.1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,送检时按批量计算样本量和 Ac / Re |
新建方案时抽样方式默认为「AQL 抽样」。
检验项目
点击「添加项目」增加一行,点击行尾的删除图标删除。至少要有一个检验项目,最多 100 项。
| 列 | 说明 |
|---|---|
| 检验项目 | 必填,最多 64 个字符,例如「输出电压」「外观」 |
| 判定方式 | 定量:录入实测值,与规格限比较;定性:按标准目视或功能判定,录入不合格件数 |
| 标准 / 说明 | 定性项目填写判定标准,如「无划伤、无毛刺」;定量项目可填补充说明 |
| 规格限 | 只有定量项目可填:下限 ~ 上限,至少填一个;只填上限表示「≤ 上限」,只填下限表示「≥ 下限」;下限不能大于上限 |
| 单位 | 定量项目的单位,如 mm、V、mA |
| 关键 | 勾选后为关键项目:关键项目只要有 1 件不合格,整批直接判不合格 |
操作步骤
- 进入「检验方案」页面,点击「新增方案」。
- 填写方案名称,选择检验类型。
- 选择适用范围:针对具体物料选「指定物料」并选择物料;对一类物料通用选「物料分类」并选择分类。
- 选择抽样方式并填写参数。
- 逐行添加检验项目,定量项目填写规格限和单位,重要项目勾选「关键」。
- 点击「保存」(或按 Ctrl / Command + Enter)。
方案详情
点击方案名称打开详情,显示检验类型、适用范围、抽样说明,以及各检验项目的判定方式、规格 / 标准和说明,关键项目标有红色「关键」标签。

方案如何匹配到检验单
新建或编辑检验单时,选好检验类型、物料并填写送检数量后,系统按以下顺序查找启用的方案:
- 先找同一检验类型、指定了该物料的方案;
- 没有时再找同一检验类型、适用于该物料所属分类的方案;
- 同一层有多个方案时,使用最新建立的一个。
找不到方案时,检验单改为手工填写抽检数量、不良数量和结论。
抽样知识:AQL 与检验水平
**AQL(接收质量限)**是可以接受的平均不合格品率上限(百分比)。AQL 越小,要求越严格。可选值:0.040、0.065、0.10、0.15、0.25、0.40、0.65、1.0、1.5、2.5、4.0、6.5。
检验水平决定抽样多少:
| 检验水平 | 适用场景 |
|---|---|
| I、II、III(一般检验水平) | 常规检验;一般用 II,需要更少样本用 I,需要更严格区分用 III |
| S-1、S-2、S-3、S-4(特殊检验水平) | 样本量小,适用于破坏性检验或检验费用很高的场合 |
系统的计算过程(GB/T 2828.1 正常检验一次抽样):
- 按送检数量(批量)和检验水平查出「样本量字码」(A ~ R);
- 按字码和 AQL 查出样本量、接收数 Ac 和拒收数 Re。标准表中带箭头(↑ / ↓)的格子会沿用上方或下方的方案,因此最终样本量可能与字码本身对应的样本量不同,例如批量 100、检验水平 II、AQL 1.0 时字码为 F,但实际抽样 13 件、Ac 0 / Re 1;
- 样本量大于批量时全检;批量小于 2 时也全检。
判定:样本中不合格数 ≤ Ac 判合格,≥ Re 判不合格。
注意事项
提示
- 一个物料同时有「指定物料」方案和「物料分类」方案时,优先使用指定物料的方案,可以用分类方案做通用规则、用物料方案做特殊要求。
- 想在 SPC 控制图 中分析某个尺寸或参数,需要把它设为定量项目,并在检验时录入每个样本的实测值。
注意
- 修改或删除方案不影响已经保存的检验单:检验单保存时已记录了当时的检验项目、规格限和逐项结果。
- 删除方案前请确认没有正在使用该方案的草稿检验单,否则这些检验单再编辑时需要重新匹配方案。
权限
| 操作 | 需要的菜单 / 按钮权限 |
|---|---|
| 查看 | 「检验方案」菜单 |
| 新增方案 | 方案新增 |
| 编辑 | 方案修改 |
| 删除 | 方案删除 |